至于打下的猎物一半现宰卖肉,一半腌制成腊肉和燻肠,剥下的皮毛硝制成皮制品,给老宅老小做大裘和皮靴,一个个有吃有喝,穿上新衣、新鞋过年。
没了野兽的威胁,过完年从大年十五起,荒地整田开工,那些佃了老宅土地的仙农们便去开荒了。
辛劳不会白费的,早赶晚赶终于赶出成绩,当初量地是约两千亩左右的荒地,但实际上足有两千两百亩,因为是旁人眼中的废地,根本没有人要,因此去县衙批红契时一亩才两文,还被衙门的师爷、文书笑她是傻子。
只是开出来的亩数却只多不少,靠山的那边太过辽阔没有计入亩数,可也算是温家宅的田地。
换言之,以两千亩计数的土地花不到三百两银子便买下,便宜得跟捡到的没两样,再加上卖掉猎物的银钱,足足有五百六十两还有剩余,这其中那头熊占了大头。
熊皮、熊肉、熊胆、熊掌、熊骨分开来卖,熊胆、熊骨卖给药铺,熊掌是稀品,由城里酒楼收去,包括熊肉,至于熊皮被县令拿走送给了上司,对方只丢下一百两。
这若送进京城卖入高门大户,没千两银子拿不下,可江南地带没京城地儿冷,真要卖也卖不出什么高价,封顶了五百两,还不如半卖半送让县太爷当人情走动。
「二姊,你都要种棉花吗?我们的棉苗够不够,沈大叔说种太多他可能顾不来,得找帮手。」温子望如今是天天往地里跑,严然是个小地主。
「没有,我只打算种五百亩棉花,其他都种药草。」她还想开辟出一块参田,种三五年就可以收成的那种,再留些种参继续长,十年、二十的开花结籽,若无需要绝不挖,算是留给后人的百年资产。
「啊!要种那么多?」他心想,卖得出去吗?
温雅看见他一脸讶异,笑着跟弟弟解释。「靠人不如靠己,我们家几代不能行医,可祖上流传下来的医术不能扔,因此二姊想把你培养成大药商,医药不分家。」
他是……大药商?「我们不种粮食吗?」
她摇头。「江南处处稻花香,只要没有天灾人祸就不会缺粮,我们租佃出去的三成租子就够我们吃一年了,不用再浪费土地种粮。」等卖了药草、棉花,手边宽松了些,她再买粮囤积。
不怕一万、只怕万一,先做好防备以免天下真的乱起来,有备无患心不慌,买了新粮换旧粮。
「可是我们会种药草吗?」他没学过。
温雅笑了笑。「不会就学,别忘了祖父书房里有不少医书,其中的药草典籍就有好几本,咱们没经验就慢慢学,反正有一千多亩田地够咱俩折腾的,一次不成再试一回,总下致于颗粒无收吧!」
「也对,我肯定能种出最好的药草,当姊姊口中的大药商。」两眼发亮的温子望拍拍胸脯,信心满满。
他知道这个家要靠他支撑,大姊、二姊她们年纪都不小了,顶多帮他撑几年就得嫁人,他得尽快长大,充实自已,日后姊姊们嫁出去了他才能当她们的后盾。
「不着急,你将来的路还很远,不要贪多,一 口吃不成胖子。来,二姊做了本册子,以后每种一种药草你就在上面写下何时催苗、何时下种,它的生长期有多长,什么时候开花,花期多久,种籽成熟又需要几日,一直到采收为止,你办得到吗?」他必须亲自去认识药草,熟稔它,吃透它,日后才能成为一流大药商,不容易受骗。
温守正有三个儿子,长子跟他入宫做了太医,老三温志翔则在自家医馆当坐馆大夫,一边掌管馆内大小事,一边也为人看诊,所赚诊金归自己所有。
至于温雅的父亲温志齐对学医不感兴趣,父女俩的志趣相像,都喜欢往外跑,因此他干的是进药出货的活,有点类似药商,医馆内的所有用药都是他跑遍各地用最合理的价钱购买的。
温雅七岁时跟父亲去过岭南,九岁到过长白山,入了东北买野灵芝和野生何首乌,十岁在大漠骑过马,买乳香和药石……所以叫她假小子一点也不为过,除了第一次是偷偷塞在行囊跟去外,之后怕她走丢了,在她母亲的反对下,她爹仍然带着穿上男装的女儿走了。
十一岁过后她就出不了远门了,因为本朝女子约十一二岁议亲,十三岁左右订亲,十五六岁出阁,因此母亲下了严令,不准她野得不着家,得待在京城相看,挑个如意郎君。
「能,我可以,二姊,我不是孩子了。」抚着二姊给他的册子封面,温子望眼眶一热,二姊为了他费尽心血,想要他成材,他要做到最好回报她。
不是孩子了……温雅听得好笑又有点鼻酸,若非家里出事,他还是坐在书房练字的小少爷呢。「有空带子和、子平去山边走走,别老闷在宅子里,过几天送他们去私塾读书。」
三叔不在,她不能让三房的孩子给耽误了,多读一些书也好,省得没事做胡思乱想,三婶……方氏的改嫁对双生子伤害很大,以他们的年纪无法理解亲娘为什么不要他们,却带走最小的弟弟。
「好。」弟弟们常偷偷的哭,他是哥哥,要照顾弟弟。
「那你先去休息,别累着了,往后还有得忙。」温雅心疼自个儿的弟弟,舍不得他太累了。
温子望笑咧开八颗白牙。「不了,我给沈大叔送茶水去,顺便看看地里的庄子盖得怎么样,还有二姊说的地窖,我一定好好监工,不让工匠偷懒。」
两千亩地不可能没人看管,还有作物收成后也要有地儿摆放、曝晒,因而温雅留出百亩地盖庄子,留几户人家看地,设了庄头管理,主家巡察时也有落脚之地,还能过夜。
「你喔!说你胖就喘了,你跟沈大叔说一声,把人找齐了就开工,先种棉苗再种药草,这一忙起码要一个月,叫他自个儿斟酌点,我们不管饭,干活的工钱……」她说了个数字,不算高也不低了,和镇上差不多。
「好勒!肯定把话带到。」比以往开朗的温子望兔子跳般往外跑,跑一半又回过头。
「二姊,记得给我留饭,我饿得快。」
她没好气的睨了一眼。「知道了,二姊哪次没给你留,学坏了的小滑头。」
「嘻!谢谢二姊。」他一溜烟的溜走。
「这小子……」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,温雅眼底的笑意一点一点的消失,多了怅然若失的黯然。
一人独处时,她有种被全天下遗弃的感觉,不是亲人不关心她,而是身边少了 一个老是嫌弃她蠢的人。
生平不会相思,才会相思,便害相思。她此时极度想念一个人,不知道他是否安好,为何迟迟未归。
尉迟傲风离开前曾说过,最迟二月底三月初便会回来,届时他要陪她游寺,赏三月桃花,听虫鸣哇叫声。
可三月快过去了,就要迎来种棉的四月,山寺里的桃花也谢了吧,只剩下几朵残花挂枝头。
以为人不在了,光忙地里的事便无暇顾及其他,加上声望不如往昔的温守成等人不时借故上门,佯称一笔写不出两个温字,让她多顾念温氏族人,实则说觑她刚开出来的荒地,有意无意的暗示她一个丫头扶不起偌大的家业,该分点给族人帮着扶持。
可是早也忙、晚也忙,忙到鸡啼才入眠,她脑海中不时浮现一张邪肆的冷面,眼尾一勾似笑非笑,勾得她心慌意乱,睡不安稳,眼睛一闭还是他的容颜,叫她没法安心干活。
温雅苦笑着,望着花厅外一丛杜鹃,不知为何她想起杜鹃啼血的典故,心里莫名的感伤,又有些失落。
「二妹,你在看什么?」
身后传来女子的轻唤,回过神的温雅柔声一喊。「大姊。」
温柔手中端了 一盅汤,往几上一放。「趁热喝了吧!我看你昨儿夜里又很晚熄灯,你这身子骨不是铁打的,该歇着就歇着,不要老是一个人承担所有事,大姊看了心疼。」
「还好,忙完这阵子就可以好好休息了,大姊别老盯着我,你也说说三妹,她钻进祖父的书房就不出来,整天抱着医书当大骨头啃,她又不属狗。」真是魔怔了,比三叔还入迷,对医病看诊特别感兴趣。
一听,温柔噗嗤笑出声。「你呀!这嘴巴真坏,三妹从小就对医术情有独钟,想当个医女,可三叔不同意,说她一个女孩家学什么医术,还让三婶拘着她……啊!没三婶了,她怎么舍得抛下孩子……」
说到最后,她喉间有些哽咽,想到死也要跟着丈夫的娘亲、三婶……方氏的做法太令人心寒了。
三叔对她多好,不用侍候公婆,不用晨昏定省,看诊的银子全交给她,帮她弟弟走仕途去了太常寺,当了七品小官,不时嘘寒问暖送些金的银的首饰,捧在手心疼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