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过了十五就可嫁人了。」他若无其事的提了 一嘴。
温雅怔了怔,眉头轻轻一蹙,她偏过头看向车的街景,老百姓的众生之相映入眼帘。「我要照顾祖母,还有弟弟们,我不嫁人的。」
以他们家的情形也不好说亲,没人敢娶罪臣之女吧!她有自知之明,不去祸害别人。
他一哼。「由得了你做主?」
她笑着放松心情,将撞车一事抛诸脑后。「这事言之过早,反正上有长姊,她还没嫁轮不到操心我,何况我们落难的惨状谁人不知,也没个撑家的顶梁柱,一切都得靠自己,还是几年后稳定下来再说。」
「你当我死了不成?」看她云淡风轻,随遇而安的神情,心生不豫的尉迟傲风朝她脑门一弹。
「哎呀!你怎么又打人……」他这坏习惯得改。
「小温雅,你是本王的人,有本王给你当靠山你逞什么强。」有他在的地方她绝对吃不了亏。
尉迟傲风口中的「你是本王的人」指的是本王罩的人,本王当你是自己人,大可仗势而为,无畏任何人,可是这话说出口就有点……旖旎色彩了,让人不由自主的想歪。
面上一热的温雅假意以手撮凉,偏着大半个后脑杓对人。「傲风哥哥,这世上最难,预料的是人心,谁敢说一直不变呢!我们是太医世家,不博弈,现在的我们赌不起。」
她的意思是自己能做的事绝不麻烦别人,欠债好还,人情难偿,一旦欠多了人家也会不耐烦,平白坏了情分,更让人瞧不起,何苦来哉。
天底下没有白掉馅饼的事,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好事,自个儿不自立自强的站起来,谁又看得起你。
「哼!就你毛病多。」尉迟傲风拎猫似的拎起她的后领子往回转,面对面哼她,鼻哼。
「傲风哥哥……」他真是太坏了,不晓得她会难为情吗?他靠得太近了,近到她都能闻到他身上龙涎香的味道,害她心都乱了,扑通扑通的直跳。
温雅此时的心情像忽高忽低的纸鸢,被一根细细的线拉扯着,时而热呼呼地,芳心暗动,时而冷风刮骨般,唯恐成了断线风筝,任风吹向东南西北,无处着根。
「多思多虑多烦恼,我说让你靠就尽管靠,除非哪一天这世间不再有我尉迟傲风这个人,否则你背后的靠山不会倒。」
他虽未说出那句亘古的承诺,但话语里透着对她的维护,只差没直说:爷的人,爷护着,谁敢给你脸色瞧爷灭了他。
「傲风哥哥,种子……」她在心里回着:日后你缺粮缺药我挺你,我要当种地大户。
朝廷早有迹象,定会乱起来,大皇子的圈禁不过是开端,之后会有更多的皇子为争权利而大动干戈,临安王之类的藩王首当其冲,其次是戍边的将领和手握大权的官员,他们都是被拉拢的对象,若不站边则会被清除。
「白眼狼,就只惦记着种子,没出息。」尉迟傲风没好气的送她栗爆,下手有点重。马车驶进一处五进宅子,上面书写着「清风别院」,此处为珞郡王名下资产之一,也是他来往温州城的下榻处。
第七章 平生初次害相思(1)
秋去冬来,翻过年便是入春,过了一个家不齐的冷清年关后,随着大地的复苏,万物开始生长,一眼望去的绿意欣欣向荣,似在宣告新的一年又要到来,布谷鸟在林间啼叫。
一洼洼的水田被开出,注满了活水,农夫们挽起裤脚,在水田中来回走动插秧,小小的秧苗在水中显得渺小,一点点的绿,好似风一吹来就会被连根拔起。
可是幼苗们比想像中坚强,不管风吹雨打太阳晒,它们欢快的长大,足有脚踝高度,铺满所有的田地,从远处看来全染上绿色。
但是在一片秧田中,还是看得见颜色略深一点的……草,在未开花结籽前,它们跟长在路边的野草无异。
在看到温雅种的短期药草获利后,收成不亚于五谷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,且种植期短,有的一、两个月,最长三个月,一年能种好几季,比稻子好照料,来钱也快,不少脑子动得快的人便起了心思。
于是,与温家老宅走得近的几户人家放下身段,主动上门询问,种了 一辈子的地还是养不活一家老小,他们想要改变现况,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都能种药草成功,没道理他们不成。
如今的四喜镇又多了三百多亩地种药草,其他人还在观望,不敢轻易尝试,毕竟粮食才是主食,没人拿药当饭吃,想填饱肚子还是得靠五谷杂粮,药草止不了饥。
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心动了,如果这一年能看到成果,相信明年跟着种的人会更多,有银子赚谁不要,温雅的目的达到了,她不需要去讨好温氏族人他们便会主动靠过来。
有利可图的事从不缺聪明人,老宅的人自然而然的融入地方。
「二姊、二姊,山那边的地……开……开出来,沈大叔说地很肥,可以松土种植了……」
一道气喘吁吁的小人影由远而近的奔来,原本白净的小脸有点黑了,但是脸上洋溢的开朗笑容却是银子买不到的。
「慢点!慢点,瞧你跑得满头汗,不急,先喘口气,二姊哪儿也不去,等你把话说完。」瞧他那急性子,不知是像了谁,以前还挺沉稳的,小大人似的少年老成,如今倒成了田地里的野小子。
过了 一个冬,温雅个子抽高了,不再是三姊妹当中最矮的,还有往上抽长的趋势,一马平川的前胸终于有些长进了,隆起包子大小的小丘,凹凸有致的腰身拉出玲珑曲线。
虽然不是很满意,但勉强接受,她才十五岁,多用些汤汤水水进补,迟早能养出丰胸细腰小翘臀。
「嘿!嘿!二姊,沈大叔说我们赚到了,用不到几百两的银子就买下一大片肥沃的土地,不出一年我们就能把买土地的银子翻倍赚回来。」他们要成为大地主了。
「你倒是挺信服沈大叔的,快把他当神了。」这孩子没有亲爹在身边,一见到年龄稍长的男子就喜欢亲近。
赵、沈、高和温氏并列四喜镇四家,原本以温氏为首的大家族如今被赵家人取代,温氏落在第二。
沈大叔便是沈氏家族中的旁支,但在族中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,常常郁郁终日抽着水烟,守着三亩水田。
但是一家子七、八口人哪够口粮,不时为吃饱饭忧心,他是第一个找上温雅的人,带上几个儿子想在她这儿找份短工做做,赚上几百文也能买上三个月的粗粮。
温雅看他是能干活的人,儿子们个个长得壮实,孔武有力,正好她准备开荒,需要壮劳力,有人送上门自是来者不拒,只要不是恶意坏事的,她乐意让他们放手去干。
谁知她运气不错,捡到宝了,沈大叔不只是种田老手,他年轻时还是棉田的管事,几个孩子多多少少会点育苗、采棉的本事,她便当起甩手掌柜,将荒山的开发交给沈大叔一家人。
用人不疑、疑人不用,她信得过憨实的沈大叔。
「二姊……」今年十一岁的温子望害羞的红了脸,已然是身形挺拔的少年,个头比二姊略高一寸。
「好了,不取笑你,咱们在青山山脚下那块荒地都开出来,过两天雇工把土松一松,大姊他们育的苗子也不小了,排水入田把泥土浸湿了便能种植……」终于,她殷殷切切的计划能开展了。
当知道温雅买下四喜镇最西边靠近青山山脚的那一大片无主荒地时,赵、温、沈、高四大家都在看她笑话,说她疯魔了,把手头上攒着的些许银子全打水漂儿,可得苦哈哈的吃糠咽菜了。
因为青山下的荒地太荒芜了,不只杂草丛生还不少野鼠长虫流窜,方圆数十里内没有人家居住,而且就连着青山,不时有野兽会下山袭击百姓,偷吃粮食,她在那里开田无疑是找死,几头狼下来便能将她啃得尸骨无存。
不过胆子很大的温雅根本不管旁人的轻慢和嘲笑,她把买下的荒地圈起来,先画出一道防火线,将荒田四周各三亩地的杂草野树清一清,再放火烧了内圈的地,烧出一片焦黑的土地。
南方的地遇冬不冻,因此只要不下雪,十一、二月都能开挖,她在大肆动工前向尉迟傲风借人,让近百名的王府侍卫上山打猎,把荒地近青山一带的山上全扫荡一遍,看到凶猛野兽或杀或赶,清理干净。
半个月功夫,百里长的青山清出十几窝山猪,大大小小的山猪近三百头,獐、黄鼠狼、狐狸等肉食野物也弄了不少,还打下一头大黑熊,其余狼群被赶走迁往另一个山头。
狼是记恨的动物,也相当聪明,打死一头其他狼伴会来寻仇,为了日后少生点事,温雅只赶不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