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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4 页

 

  不是时间还没到吗?这么早要生了?她的身体会不会受不了?

  顾不得旁人嘲笑,南宫毅走到了窗边,手足无措地对着里头生孩子的杜仙儿喊话。“仙儿,我回来了……”

  “啊……好痛……”杜仙儿先是又叫了一声,才虚弱地回应了他的话。“夫君……你回来了……我好痛……”

  “你好痛怎么办?我要怎么让你不痛?”南宫毅整个人都慌了,连忙加大了音量,问着屋子里的黄氏。“娘!仙儿怎么样了?她说她很痛……”

  “生孩子哪有不痛的!”黄氏在房里啐了一声,彷佛很嫌弃这个傻儿子。“她都已经这么痛了,你就不要跟着喊痛,她现在还没要生,说些别的事转移她的注意力!真是一点用都没有……”

  “好,我……我说些别的事。”南宫毅听到里头的稳婆教着杜仙儿呼气、吸气,他也本能的跟着呼气、吸气,奇妙的是,就这么深呼吸了几回,彷佛真的心里平稳了一点,手也不抖了,他脑子这才有办法运转起来。

  “仙儿……”他着实不知道要说什么转移她的注意力,只能把心里记挂着那一件最重要的事,拿出来说一说。“陛下……陛下封我做定西侯了,也给了你一个封号,是清阳县主,有食邑的……”

  房里的杜仙儿呻吟了几声,微弱地回道:“……所以当县主有钱拿?”

  “对,你……你以后比我都有钱了……噢不,你本来就比我有钱……”

  南宫毅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,支支吾吾,里头的黄氏很是不耐,打岔道:“你继续说,不要停,仙儿听着呢!”

  “好,我说,我说。”南宫毅甩了甩头,彷佛要把脑袋里进的水放出来一些,腾出空间才又想到一事,连忙说道:“陛下给了我一个恩典!他说,那个,他说啥去了……”

  “快说!”黄氏骂道。

  “噢,是了,陛下问我接下来是想要当京官,还是回陇省继续当陕西行都司的总兵官……”南宫毅这下就说得流利了,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。

  “……你选哪个?”杜仙儿一边低声唉痛,一边气声询问。

  “我……我没有回答,我想让你选啊……”南宫毅飞快地说着,“你想留京就留京,想回陇省就回陇省,我……我都听你的!”

  然而此话一出,屋子里的黄氏眉头皱了起来,外头的南宫奇也欲言又止。

  让他们来选,那必然是回到陇省比较好。两老去年一整年虽是位在前线,面临着战争的威胁,却过得充实无比,与当地人也说得来,那个地方与家乡很像,他们住得舒心,要不是这次跟着大军凯旋有向新皇表忠之意,他们其实不想回京。

  杜仙儿虽然已经痛得有些精神涣散了,但她心里明白,南宫毅自己定然也是想回到陇省的。那个地方已经和他的家一样,将士们都是他的弟兄,百姓都像他的亲人,他在京里即使再位高权重,其实性格与作风与那些土生土长的京官都是格格不入的。

  而他做不了决定,一定也是考量到她从小在京中生长,虽不说锦衣玉食,至少京里的各种生活条件、环境气候,都比陇省那个地方要好太多了。让娇滴滴的她随他至那穷山恶水吃苦,一去可能就是一辈子,他舍不得。

  杜仙儿正要说些什么,稳婆突然叫道:“可以生了可以生了,夫人你可要开始用力了……”

  南宫毅没有等到她的回答,随之而来的却是她的几声痛叫,叫得他险些魂飞魄散,手抵着窗缘,用尽意志力才没把木窗给捏碎。

  不知道过了多久,屋子里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,里面传来黄氏的兴奋笑声,“生了生了,是个大胖小子啊!咱的亲孙子啊……”

  南宫毅这才犹如大梦初醒,一时之间还无法反应,只能呆立当场,生了是什么意思?大胖小子是什么?

  此时黄氏已经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出来,让南宫奇和南宫毅好好看一眼,南宫奇走了一步,看儿子还傻着,忍不住往他后脑杓就是一巴掌。

  这一巴掌把南宫毅拍醒,他连忙朝房门口冲了进去,直奔杜仙儿的床前,竟是连儿子也没看上一眼。

  不知是不是饱餐一顿很有用,杜仙儿生完后精神仍然不错,她眼睁睁的看着南宫毅飞奔进来,红着眼眶看她,一副极为不舍的深情模样。

  “你受苦了。”他执起她的柔荑,轻轻一吻。

  “抱歉啊,没能替你生个女儿。”杜仙儿摸了摸他的脸,她是知道他的期待的。“孩子是个儿子,没办法跟着我学厨艺,不能给他穿漂亮的粉色衣服,替他绑好看的小啾啾,穿镶着透明琉璃的小绣鞋,不过倒是可以坐在你肩上骑马……”

  “没关系的,”南宫毅现下正感动不已,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。“儿子也可以学厨艺,穿漂亮的粉色衣服,绑小啾啾穿小绣鞋,坐在我肩上骑马……”

  杜仙儿轻笑起来,觉得这个男人好傻,可是偏偏她爱死这个傻男人。

  “夫君,我们不要留京,回陇省吧!我喜欢那里的天,那里的地,那里的人,还有那里的你。”她深情款款地道:“我在甘肃镇上的食坊,铺子都看好了,只是一直没时间开呢!”

  南宫毅很清楚她是为了他而选择,内心感动,忍不住眨了眨眼,否则他怕自己的眼睛会更红,直接在她和新生的儿子面前出糗。

  “好,我们回陇省,我帮你开个十间八间食坊……”

  尾声 备受爱戴的证明

  甘肃镇上的杜记食坊,因着是总兵夫人开的,一开幕就客似云来,之后更是日日人山人海,逼得杜仙儿很快又开了第二家。

  如果说客人原本只是因为杜仙儿及南宫毅的盛名而来,但凡吃过的人皆一试成主顾,最后都是因食坊的菜太美味而折服。

  更不用说镇子上的高官豪门女眷们,都知道杜仙儿有手段可以取得贡品珍稀食材,偶尔还会依交情替她们开个小灶,每个人都觉得特别有面子,所以就更爱光顾了。

  南宫毅是民族英雄,杜仙儿义助军粮,两人在当地的威望都非常高。南宫奇及黄氏不仅仅是沾了光,在战时那段岁月,两老奔前跑后也没少替军队办事儿,所以他们在镇子上也很吃的开。

  黄氏维持着上街买菜的习惯,从街头走到巷尾可以花上半天的时间,东西没买多少,基本上都和百姓唠嗑去了;而南宫奇仍是三天两头的上山下田,他手下现在可有上千人了,除了原本的家禽畜牧,杜仙儿还建议他在山上种果树、田里种稻米、边界种牧草,想不到收成相当不错,乐得南宫奇到处送果子送米,牧草就直接捐给军队,还替家里得了个积善之家的御赐牌匾。

  这一年,南宫毅与杜仙儿的儿子南宫麒已经三岁了,因为比较像母亲,生得粉妆玉琢,但眉宇之间又有着父亲的爽朗气概,看上去就是一个笑嘻嘻仙童般的孩子,百姓都非常喜欢他。有时候南宫奇或黄氏带着孙子出门显摆一趟,收的礼物都要用板车推回来,每每让杜仙儿好气又好笑,还得问明了礼物是谁送的,一一去还礼。

  因此杜仙儿每回带南宫麒出门,都颇为低调,偏偏世事岂能尽如人意,这一日她带着儿子坐上马车,自巡抚都御史夫人的宴会中回府,然而马车才出御史府的大门没多久,车轮就出了问题。

  横竖离总兵府也不远,杜仙儿索性带儿子下了车,后面只跟着一名会武的婢女。基本上只要在镇子的范围内,总兵府一家人都是不需要大批护卫的,她也难得轻松与儿子逛街,母子两人沿路东看看,西买买,和百姓说说话,好不惬意。

  然而就在她与南宫麒立在一个面人的摊子前,看那摊主精湛的捏面手艺时,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倒抽气的声音。

  “这位姑娘不知谁家女儿?竟如此美丽动人,有如仙女下凡……可否赐下芳名?”

  杜仙儿柳眉微皱,回头一看,入目的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哥,手上还拿把折扇,标准纨裤打扮。此人身上的云锦可是贡品,代表其身分不凡,但明明该穿出尊贵气势,却又有些流里流气。

  “麒儿,我们走。”杜仙儿不想理他,却又被他拦住。

  “在下姓刘,父亲是临洮府知府,在此巧遇姑娘,仰慕姑娘天人之姿,想与姑娘结识一番。”刘公子说得文诌诌,其实就是搭讪。

  杜仙儿冷着脸回道:“这里没有姑娘,请让开。”

  这人除非是瞎了,否则不可能没看到她梳着妇人髻,手上还牵着个孩子。可见他是故意的,显然不是什么好鸟。

  刘公子潇洒一笑,打开扇子搧了两搧。“姑娘这就不近人情了,在下以礼相待,可没想过会被拒绝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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