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 > 罪臣这一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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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时,一道偷偷摸摸的身影悄悄地从温家大宅的小门走出,做贼似的左顾右盼一番,而后才大大方方的走上街。

  「想去哪里?」

  身后传来男子的轻笑声,偷跑出来的温雅冷不防一惊,面色微白的吓了一跳。

  她回头一看,蹦到喉咙口的小心肝又跌回去了。

  「傲风哥哥,人吓人会吓死人,你不是回去京城了,怎么又来了?」差点被他吓死,心口扑通扑通跳得飞快。

  「做了什么亏心事,瞧你吓得冷汗直冒,我不过去京城一趟,没事就回来了。」没良心的小丫头,他早赶晚赶不就是因为想她了,京里的人太无趣了,全是一个样的知书达礼,笑不露齿,看得他直打盹。

  纨裤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,遇到太后生辰还得是代父进京送礼,而后是周而复始的酒池肉林,聚众狂欢,把纨裤作风展露无遗,以欺压皇家子弟为乐事。

  以往他对此乐此不疲,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,今朝有酒今朝醉,哪管明日花开花落,酒入肚脯才是痛快。

  可是这一回入京却是意兴阑珊,怎么也提不起劲,只觉得胸口空荡荡的,少了什么似的有些压抑,连看着皇帝舅舅都觉得面目可憎,想叫他少开尊口。

  一等太后寿辰过后,他立刻马不停蹄的离京,没多想的奔向温州城,来到他鲜少涉足的四喜镇。

  因为这里有个令他挂怀在心的小东西,比起位于南陵郡北城的临安王府有吸引力多了。

  当然,他也有自己的郡王府,在南陵郡南城,南北相距两百里左右,似在突显两府的不和。

  离开前他打探了温守正等人流放一事,大致了解目前的情况,以皇上的记性好和小心眼来看,这件事数年内难有翻转余地,他们得在流放地遭罪受难一阵子。

  「傲风哥哥这话说得叫人伤心了,看我一脸真诚样是做坏事的人吗?我只是对四喜镇不熟,四处走走看看,祖父常说人不亲土亲,落叶要归根。」心虚的温雅说得理直气壮,但眼底难掩突然生出的落寞和对流放亲人的思念。

  看到她眼底小小的失落,尉迟傲风心口 一紧,微露一丝他不自觉的心疼,大掌像蒲扇往她头顶一盖,似宽慰又似疼宠,但说出口的话却甚是不中听……

  「真诚?是贼头鼠目吧!看有什么人可坑。瞧你把自己打扮成什么样子,绑着两根麻花瓣子的小村姑,若非你这双眸子一如往常的灵动,我都要认不得了。」他嫌弃地一点她鼻头,她鼻子两侧多了几颗无中生有的小雀斑。

  换下好衣裙身着最普通的布衣,还是没绣花的素面衣物,从外表看来,个头不高的温雅活脱脱是出镇采野菜的小姑娘,手提老旧的竹篮子,两手一晃一晃的摆动着。

  可惜小脸蛋儿太过白皙明净,双眸像湖水般澄澈,即便穿上一身旧衣也散发出与乡间人家格格不入的清雅秀丽,让人忍不住回眸一瞧,做出非分之想。

  若非跟在她身后的尉迟傲风不时的发出冷冽眸光,加上有千夏的悄悄出手,这才让那些心怀不轨的闲汉痞子不敢靠近,有色心无色胆的仓皇逃开。

  一听他话里的埋汰,一副调皮样的温雅反而得意极了,粉色下巴往上一勾。「我这是入境随俗,打算当个种地小能手,先把自个儿弄得土气点,人家才不会老是说我是个娇生惯养、吃不了苦的千金小姐。」

  闻言,他眼眸一眯,带着挑刺的锐利。「又想做什么,别人一个心眼都嫌多,你是十八灵窍,每个灵窍里面满是针孔大的小眼睛,瞧得出万千花树。」

  两人看似是在四喜镇内闲晃,边走边聊边识着路,看着这街上的景致,但走着走着真走出了小镇子,直往西边走去。

  放眼望去,再有个十天八天就能收割的稻田里稻浪如海涛般起伏,偶有一两个农夫在驱赶着贪吃的麻雀,不让一年的辛苦白白浪费了。

  温雅眼中有着欢喜,也有着不合年纪的算计,在她望过去的这一大块土地便是她祖父当年捐给族里的祭田,用于帮助孤寡和老弱贫,足有五百亩肥地,亩产四石左右。

  可是贪心不足的温家耆老并未怜贫惜幼,仅拿出一百亩土地作作样子,欺上瞒下私吞了其余产出。

  祖父买下的一千亩田地是连在一块的,大部分是水田,只有少部分是旱地,种着包谷和高粱,走过祭田便是温雅名下的亩地,同样欣欣向荣的等着丰收,谷子饱满结实。

  不用说,全收回来了,只要作物的两成,温家老宅的老老少少便可一年衣食无虞……

  「小心点看路……」

  尉迟傲风的话刚落下,想得入神的温雅没注意脚下有块翻出黄土路的石头,穿着鹅黄绿绣鞋的脚往石头踢去,她哎哟一声疼得轻呼,身子一偏往前一扑,眼看要跌个灰头土脸,一只长臂及时揽住她的腰,像是捞起一只小猴儿似,动作轻巧毫不费劲,没法站稳的小人儿往后一跌。

  「哎呀!轻点,疼……」呜……她可怜的脚趾肯定淤青了……温雅疼得眼圈都红了,紧捉扶着她的手臂不放,唯恐他一松手会跌得更惨。

  「不是叫你小心点了。」尉迟傲风没好气的数落。

  「你说得太慢,我来不及小心。」她埋怨上了。

  「自个儿不留神倒还怪在我头上了,看来我对你太好了。」一说完,他作势要转身走人。

  「别呀!傲风哥哥,我脚疼……」他走了,她回得了家吗?当然要死死的捉住。

  看她眼中有泪,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他冷着脸,身一低,一把将她拦腰抱起,坐在一旁的小土堆上,她人就坐在他大腿上。「我看看。」

  还没回过神,鹅黄绿绣鞋连同袜子被脱下,露出五只粉嫩嫩的小趾头,她啊的一声脸一红急收脚。「我不……」

  「别动。」尉迟傲风低喝一声。

  温雅的小脚丫根本抽不回来,在骨节分明的手掌心被翻动,她的小脚显得纤细白嫩,像削去皮的莲藕,白得小巧又秀气,叫人想咬上一 口。

  「我……我的脚趾头没那么痛了……」温雅小声的说着,眼神像林子跳跃的鸟儿忽东忽西,不敢落在握着脚丫子的大手上,她有些难为情。

  「没扭到,不过……别想好好走路了,这两只脚趾踢肿了。」看着跟珍珠一样浑圆的小趾头,他喉头一阵上下吞咽,感觉一股火由下腹烧起。

  看到第三、四只脚趾微微肿起,温雅的心里发起牢骚,这不中用的身子骨,还没开始办大事就先出差错了。

  「傲风哥哥,我可以自己来,你不用……呃!抱着我……」她的意思是:你放开我,我要穿鞋。

  但是尉迟傲风是听而未闻,面无表情的盯着白皙的小脚,好似在纳闷她的脚怎么这么玲珑细致,宛若刚出窑的薄胎白瓷。

  「连路都不会走,你还能干什么?」他又在嫌弃了,一脸她一无是处的神情,光长皮相不长脑。

  这时候的温雅是又疼又恼,完全忘了眼前的男子是她招惹不起的珞郡王,一个小脾气冒出头。「我还能咬人,你看我的牙口多好。」

  她张口贝齿一咬,原本是要咬在尉迟傲风肩膀,谁知他刚好低头,编贝白牙好死不死的咬住他下巴,上唇碰到他的下嘴皮,就差一寸便啃上人家的嘴皮。

  一时间,四目相对,大眼瞪小眼,好不尴尬。

  「敢调戏爷的没几个。」尉迟傲风似笑非笑的低视敢咬他的小母老虎,眼神深黑如墨看不出喜怒。

  温雅想死的心都有了,她怎会做出这么蠢的事,让她入土为安吧!「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?」

  牙齿一松,她干笑着想逃。

  但是逃不掉,人在人家的掌控中,她还光着一只脚,活似被老鹰叼在嘴里的小雀鸟,死定了。

  他笑着往她痛脚一抚,似怀有恶意。「小温雅,爷的清白没了,你得负责。」

  「嗄?」他说什么鬼话?她懵了。

  「爷的一世清名毁在你手中,你想不认帐吗?」看她又惊又慌的神情,他忍不住呵呵低笑。

  「京城第一纨裤还有清名可言,你这玩笑开得真大。」温雅不加思索的反击。

  「伶牙俐齿。」他冷笑。

  「牙尖嘴利才能咬死狂蜂浪蝶。」她牙长得好。

  「爷是狂蜂浪蝶?」这胆肥了,长横了。

  「你的言行举止不像吗?」她用眼神暗示,他一只手揽着她的腰,一只手握着她的小脚,谁说不是登徒子。

  看着鼓起腮帮子怒视他的小温雅,忍俊不禁的尉迟傲风再次发噱。「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?我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你了。」

  「不说真话浑身难受。」她扁着嘴,装出委屈样。

  「哼!」一肚子心眼。

  「快,有人来了,我要穿鞋。」听到不远处有人声接近,怕惹闲话的温雅急着要穿鞋起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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