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是,我立刻去办。」
叮当这种小人物的资料实在很难收集,以陈墨琦人脉之广、效率之高也足足花了一个星期。
此刻,他正捧著资料夹向杜飞麟报告:「她吸毒的时间是在七年以前,三个月後,供货给她的混混被警察逮捕入狱;同一时间整个贩毒集团都被破获,总共有十个人被起诉。叮当小姐失去毒品来源,有一次当街发作,被警察送进勒戒所。在所里,她的戒毒时间最短而且最有成效,王今都没有再复发过。据医生说要做到她这种程度,除了有健康的体魄外,还要有超乎寻常的意志力。杜飞麟,这位叮当小姐实在是不简单啊!
五年前,在偶然的机会下她认识建筑富商孙若权,并被他包养。有一次两个人出去玩,在经过一条湍急的河流时,看到一个小女孩落水;当时岸边的目击者有数十人,但只有叮当小姐一个人奋不顾身地跳下水里救人,人是救上来了,然而她却被河水冲撞到石头上,断了脊椎骨,几乎丧命,後来在医院足足躺了三个月。也因为这件事,孙若权对她动了真心,一心要跟老婆离婚好娶她。」
杜飞麟插嘴道:「这姓孙的不是因为贿赂官员坐牢了吗?」
「对,就是因为离婚的事,他老婆大吵大闹,扬言要告发他。孙若权衡量之後,决定息事宁人;但他老婆的言词已经引起检调单位的注意,结果还是东窗事发。」
杜飞麟冷著脸点点头。
陈墨琦又道:「还有一件事。」
「别告诉我又是她跟哪个男人的丑事。」
「是有一个男人,不过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。这男人是个老头,凫山公墓的守墓人,叫李云生,他用毕生的时间植树造林,把凫山由五十年前的秃头山变成现在的绿树成荫。根据调查,叮当小姐在每年的四月三日都会买一车树苗送上山,次日才回家。」
「四月三日是什么日子?」
「李云生女儿的祭日,他的女儿是一个女疯子。十年前她只有十六岁时,因为精神病发,当街行凶,被送进精神病院,不久後自杀。叮当小姐就是逮住这女孩的人,当时她进入警校,成绩优异,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学生,但就在这件案子过後,突然间性情大变,几乎成了另一个人,可能是那女孩的死给了她很大的打击。」
杜飞麟点点头,「不错,你做得很好。」
「我觉得……」陈墨琦合上资料夹,顿了一下才说:「你应该对她好一点。」
杜飞麟侧头,冷若冰霜的目光缓缓落到他脸上。「你有什么想法?」
「不敢。」陈墨琦赶紧声明,「叮当小姐是老大的女人,我怎么敢有任何想法?」
「你最好记住这一点。」他用严厉的眼神宣示自己的所有权。
烟雾缭绕中,杜飞麟陷入沉思。
他对她难道还不够好吗?请人陪著她,满足她所有的要求,珠宝首饰、名牌服装、银行金卡……她人还没出院就拥有别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,只除了他不再去看她。
但她要的不就是那些东西吗?难道她还会需要他的关心?
电话响了,是那名听候叮当差遣的手下打来的:(大哥,叮当小姐昨晚看了一部好莱坞电影,今天一早就吵著要您给她买……)
「买什么?」
(买……)手下实在是很难说出口,(买一架隐形战斗机。)
杜飞麟愣了三秒,然後果断地下令:「你回来,不用再理那个疯女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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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飞麟再次见到叮当是在一个月後。
许久未曾联系的暴牙突然从警局打个电话来。
(杜飞麟,有一个名叫叮当的女人自称是你的夫人,在饭店骗吃骗喝并且大打出手,被送到我们这里,如果你有空请过来确认一下她跟你的关系。)
被送进警局的不只叮当一人,还有一群奇装异服的男男女女。原因是甫出院的叮当呼朋引伴在最高级的饭店狂吃狂喝,然後大手一挥。「记在杜飞麟帐上。」
饭店当然不肯,其中一名保全人员还讽刺地说:「如果你是杜飞麟的未婚妻,那我就是玛丹娜的老公!」
这句话惹恼了脾气火爆的叮当,结果就打了起来。
一见到杜飞麟来,叮当立即得意洋洋地对一旁的保全人员说:「你给我睁大眼看清楚,杜飞麟不是来了吗?你有种的话就把玛丹娜叫来给我看看。」
这件事的结果是无辜的杜飞麟付了一大笔赔偿金和保释金,包括那群花花绿绿的男女的保释金,这才领回了叮当。
暴牙还在後头冷嘲热讽:「杜飞麟,你可真是艳福不浅,这么美丽又温柔的女人,怎么偏偏被你遇见了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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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出警局,杜飞麟就冷下脸厉声质问:「为什么这么做?」
「你不是答应要娶我吗?现在呢?要不是我这一闹,只怕连你的鬼影子也见不著,哼!」叮当的脾气比他还大,左颊上留下的月牙形疤痕红得异常醒目。
「放心,答应你的事我当然不会食言。」他瞟她一眼,带她上车。
凯迪拉克穿过市区,停在法院门外。「下车!」
「干嘛?」
「公证结婚。」
「什么?」叮当尖叫,气你这样就想打发我?作梦!我要全世界最豪华的婚礼,让每个女人都嫉妒死我。」
杜飞麟冷冷地道:「你只有两个选择,一、现在跟我下车结婚;二、马上从我面前消失,我非但永远不会娶你,连一毛钱也不会给你。」
「你这个无赖、混帐、王八蛋,你去死!」叮当气得口不择言,但衡量得失之後,还是乖乖下了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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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宅一如十年前一样,因为里面有太多回忆无法割舍,杜飞麟进神风堂第三年就买回来,还包括父母的车,刘妈、刘叔也从乡下被请回来。
广大的花园草坪,绿树掩映中矗立著一栋宏伟的白色房子。
叮当一见之下便忘了失去豪华婚礼的郁闷,兴奋地给予最直接的赞美:「哇,这就是你家啊?如果换成钞票会不会把我压死?」
最好现在就把你压死!杜飞麟想。真是三句话离不开钱字,俗气到极点!
首先迎出门的是一只黑猫,它摇著肥肥胖胖的身子,喵呜喵呜的叫,绕过杜飞麟的裤管,就往叮当的脚边蹭。
「咦?你居然会养猫?抓老鼠吗?」她弯腰抱起猫,「它叫什么名字?」
「丁铃。」杜飞麟略感诧异,丁铃向来怕生又冷漠,可可数次带鱼乾来讨好它,它连理都不理,然而与叮当第一次见面就如此亲热,还撒娇地直往她怀里钻,仿佛她才是它的主人,真奇怪。
「丁铃?怎么会有猫叫这么奇怪的名字?你取的吗?」
「不是。」他皱眉,心底有些茫然,因为早已忘了是谁取这个可笑的名字。
「咦?丁铃……」叮当忽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,兴奋地嚷嚷:「喂,你有没有发现,丁铃的名字是我们两个名字的综合?叮当的叮,杜飞麟的麟,合起来不就是丁铃吗?我们两个真是有缘啊,怪不得我谁的车不好撞,偏偏撞上你的车,原来是上天早就注定我要当总裁夫人,哈哈……」
在她得意的笑声中,他的心恍被闪电击中般狂跳起来。
叮当的叮,杜飞麟的麟,合起来不就是丁铃吗?
是否曾有人说过同样的话?为何会有一道奇妙的暖流从心底流过?
这时刘妈、刘叔也闻声出来,看见叮当,都是笑容满面。「少爷,这就是叮当小姐吗?哎呀,应该叫少夫人才对,模样真是讨人喜欢呀!」
杜飞麟更觉诧异。叮当此刻正穿著那套紧身皮装,脸上画著浓妆,头发则染得跟火鸡似的,怎么看都不像能讨老人家欢心的样子。而刘妈、刘叔也从来不是虚伪客套的人,看两张老脸笑成怒放的菊花,似乎真心喜欢她,著实让人费解,
晚上,他安排叮当睡客房,尽管挂著夫妻的名分,但两个人仍是陌生人;而且,在谜团尚未解开前,他还不想与这个俗气的女人同床共枕。
站在阳台上吞云吐雾,夜风送来隔壁房间的鼾声,正是她——他的新婚妻子。
杜飞麟无奈地摇头。娶她究竟是福还是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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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祸!第二天杜飞麟就明白了。
下班回家时,他老远就看到几辆消防车陆续离开,不好的预感迅速充斥心头。
果然,回家一看,人眼一片乌黑,院子整个报销,房子虽未受到严重波及,却也被熏得看不出本来面目。
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」他气得暴跳如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