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 > 亲亲朋友,蜜蜜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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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坐,坐啊!来,喝杯茶。”妇人打量着她,看得喜孜孜的,叫百合浑身不自在。

  “你是——他高中同学?”

  “是啊!我们同班。是这样的——”百合觉得一定得说出个理由才行,而且还要是个正正当当的理由,免得妇人以为她和她儿子怎么了。“我是班长(有个头衔,表示她公务在身,迫不得已。),他今天缺席,我是来告诉他功课的。”

  “他没去上课?”妇人沉了脸,不是愤怒,是关切的爱心。“明明看着他出门的,怎么会没去上学呢?哎!那件事,好不容属沉寂了两年;辛辛苦苦的,好说歹说全家也戒备了两年,连他小姊姊都为了他休学回家来了,总不会两年后才又东窗事发吧!他满十八了,这会儿满了十八,可不是好玩的了!”

  “伯母!”看着妇人一脸忧戚的神色,百合真后悔自己多话,也担心白示君回到家会不好过。

  “唉!”妇人叹了口气,气馁的垂下眼皮——那神情,同示君一般叫人不安。“你是他同学,平常多帮我盯着他。他啊!我们实在拿他没办法了。”妇人说着,眼泪随着皱纹弯了几转才滑下嘴角。

  “怎么会呢?他只是皮了点,我想,他很快就会回来了,您别担心了。”

  妇人拍拍百合的手背。“你是个好孩子。我一见你就觉得奇怪,示君怎么会交上像你这么老实的女朋友。他啊!孩子气得很;老么嘛!又是独子,我老大订婚的时候才生了他,怎么会不疼呢?大伙疼他一个啊!”

  “哦!”百舍不知该说什么好,干望着妇人点点头。

  妇人接着说:“也不知是疼,还是怎的,我老觉得他特别聪明,两岁不到就知道看人脸色,模样儿真是讨人欢欣。所以他虽霸道了点,大家也觉得好玩,没人会怪他。从小他功课就好,国中毕业后考上了五专,就到台北念书去了,没想到……”妇人又落了两滴泪。百合反握住她的手,好生同情。

  “他本性不坏的,只是交了坏朋友。要不是休学回来重新念高中,现在五专都快毕业了。唉!要是顺顺利利的,他都可以当兵了;当兵回来,娶了媳妇,他爸的木材厂、货运公司全是他的……”

  妇人漫天漫地的说,愈说愈远,愈说愈像在发牢骚;不知不觉,天色暗了。

  “哦!不早了,你坐一下,我去煮饭,晚上在这儿吃吧!”

  “不了,我得回家。爸妈回家看不到我,他们会担心的。”

  “好吧!你真是个好孩子。示君那些女朋友,就没一个能像你,都是些——不三不四的。有空常来玩,不找示君,来和我聊聊也好。”

  妇人握着百合的手,迟迟不肯放;那温暖的感觉,让百合打心底感动了。

  离开白家,百合踩着灯影向公车站走着。路上人群行色匆忙,想必是赶回家晚餐的;这样的寒夜,使得晚餐所凝聚的暖呼呼的亲情及冒着白烟的热汤格外吸引人。

  一台拆了消音器的摩托车远远驶来,声音越近越响,越近越嚣张,像坦克车似的喧叫着战火。百合的宁静被驱散了,接踵而至的是满腹的无名火。她想狠狠朝机车骑士大骂几句,不管他在噪音下是否听得见,就当泄愤也好;不料猛一回头,机车已在她身旁停下,唯那噪音有增无减。

  “你干什么?熄火!熄火!听到了没有?媳火!”百合捂着耳朵狂吼几声,车子的噪音才停止。

  他们俩八成是命中相克,每次见面,她总要气一回、恨一回!

  “你今天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錿?”

  “和你妈聊天。”

  白示君愣了一下,泰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哎!这娘儿们,出了名的爱管闲事。

  “和我妈聊天?你有病啊!聊这么晚?”

  “问你妈啊!她把你二十年来的大小事全讲给我听了,我能现在回家,你妈已经说得够浓缩了!”

  “她说了什么?”

  “很多啊!拉拉杂杂的,记不清了。等我整理好了,写成传记,再找你校对!”百合转头就走;她急着回家,不想跟他多说,却也不想让他好过。

  见过了百合,白示君反而坦然了。原本还煞费脑筋想着晚归的理由,而这会儿家里既然都知道了,也就没什么好想的了。

  对付他母亲,示君的聪明是绰绰有余;但他实在不愿让他母亲伤心,她是最爱他的人,也是最容忍他的人,所以几经思索,他还是编了个谎言。

  “到哪儿去了?刚才你们班长……”

  “我知道了,我刚刚碰到她。”示君绕过母亲身后,想直接上楼去,未料小姊姊怡君正好要下楼,堵住了他的去路。

  “你去哪了?妈都快急死了!”怡君和示君只差六岁,比起其他四位姊姊,算是跟示君最有话讲的了。她原本在台中读商学系,后来因示君在台北出了事,奉召回乡下陪示君读书;为此,示君总觉得欠怡君一份情,也因此,怡君说他的时候,他也听得比较入耳。

  在白家,白示君是全家唯一的指望。而女孩子早晚要出嫁,书读得再多也是人家的,没什么用处,所以,当白示君出了事,白怡君也只好回家看护这唯一的香火,好叫白家正旺的事业,一代一代传承下去。

  白父如此重男轻女也是有缘故的。在他事业最鼎盛的时候,敌对的徐家一连生了五个儿子,而他却连连生女;在秘方用尽,生到怡君仍是个女儿身。一回,徐老在交际场合里当着众人的面一再夸赞白父的为人,白父原还有些得意,想是自己平时讲信用、重承诺,做人成功得连敌人都不得不服气;在连声谦虚推让后,徐老举杯敬他。

  “来!来!来!大家敬白先生一杯。这辈子我没见过这么好的人,事业做这么大,辛辛苦苦打拼,却打算把一生积蓄拿去做慈善事业。”

  “这话怎说?”一人不明就里的问。

  “他一连生了五个女儿,一辈子替人家养老婆,为别人的儿子打事业基础,这不是慈善事业是什么?”

  说罢,众人一阵大笑,纷纷举杯敬他。也有识趣的,怪怨徐老太恶毒。但那以后,白父就发誓一定要生个儿子,把他所有的事业全交给他;至于女儿,一个子儿也别想拿。

  “示君,这两年来不是好好的吗?干嘛又去招惹那些人呢?”怡君搭着示君的肩,老朋友似的。

  “我招惹谁了?我本来是要去上课的,可是在路上遇到乔宗寰,他和他女朋友吵架,心情不好,我为了安慰他,就陪他去散散心啊!你知道的,我现在就剩这个朋友了,不信,你打电话给他嘛!”

  “他回家了?”

  “又上台北去了,现在大概还在车上。”

  “他女朋友呢?”

  “也是北医的。不然下次来的时候,你自己问他嘛!”恶人先告状是示君对抗家人盘问惯用的方式;他总是让自己好似被冤了而先声夺人的叫家人忘了盘问,反过头来还要反省他们自己的教育方式。

  “可是你也不能逃学啊!”白母仍是痛心,但显然已经相信他了。

  “好啦!以后不会了。”示君闪过怡君上楼去;楼梯尽处,一片漆黑。

  示君关上房门,重重的、直直的把身子丢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半晌,反身把头埋进枕头里。

  也难怪她们担心了,这次的确有些冒险。

  他没开灯,房里只有一盏壁灯隐隐的泛着青光——一般的壁灯都是暖暖的橙光,但他的壁灯却罩着一只青色蝴蝶,是丝袜做的,除了可以在天花板上放大成一只巨大蝶影外,也使房里笼罩着青青的阴冷,像古代侠士的剑气,隐隐泛着杀机。

  那只青蝶是小蝶送的,他一直留在身边——他把小蝶远远的抛开,不留一点讯息,却把青蝶如影随形的携在身边。

  今天的事,除了小蝶外,谁都会气恼的。

  小蝶是个奇女子,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怕事。当年,示君班上一个同学误入歧途,惹上帮派,想脱身,帮派不肯,央求示君替他出面。

  示君的口才和气势叫那位大哥震慑几分,说好了,以一根手指换回那位同学的自由;示君二话不说,抽了刀就把自己的小指切了,鲜血溅在小蝶的脸上——她是那位大哥唯一的妹妹。

  小蝶一边俯身拾起示君的小指,一边抹去脸上的血痕,从此跟了他。

  示君动了动左手小指;幸亏是小蝶,否则,这指头早就不知去向了。

  从那以后,示君成了英雄,成了大哥,也成了另一个帮会的头头了。他过足了当英雄的瘾,玩遍了大都会夜生活的种种,吃、喝、嫖、赌,他不明白没有尝过这些乐趣的人,人生还有什么趣味可言。

  那的确是一段丰富、绚丽的日子;他自觉是个放荡的浪子、不羁的侠士,所以他放任自己纵横江湖。机智他有,勇气他有,魄力——他也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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